泰州市姜堰区委编办, 严格依照省、市的部署要求, 认真地去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编制工作, 切实促使基层行权, 变得更加科学、规范且透明, 为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区域治理现代化, 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是进行试点先行, 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姜堰区身为全省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编制试点地区, 秉持“权力法定”的原则, 严谨依照《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规范》来推进清单编制工作。姜堰区委编办, 依循近年来权力清单建设管理工作之基础, 历经调查研究这个环节, 做了法条梳理方面的工作, 经过部门审核这一流程, 进行过上级把关此项进程, 开展了合法性审查这般工作程序, 分别梳理出法律法规所规定镇行使的行政权力, 也梳理出法律法规所规定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 达成了确保权力梳理全面这一状况, 达成了确保权力梳理准确这种情形, 达成了确保权力梳理规范这样的状态,试点工作为全省乡镇所说的法定权力清单的编制, 提供了优质良好的一种范本。
二是做到全面梳理, 以此来确保清单具备“规范性”。试点工作告终以后, 依据省、市全面构建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部署要求, 姜堰区委编办仔细聆听各镇(街道)以及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知悉基层实际需求以及相关权力事项的运行状况, 为科学编订清单筑牢了基础。先在省《通用目录》之上, 梳理认领各类权力事项, 接着多次向市委编办请示汇报, 再多次向市司法局请示汇报, 然后对照前期已取消权力事项, 结合“三整合”改革里的赋权事项, 考量与国家“四级四同”权力清单的对比状况, 顾及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规范工作等, 之后经由区司法局做合法性审查, 最终才形成那份名为《姜堰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文件。

首先, 是要把权责理顺, 从而提升履职时的那种“顺畅性”。进一步去规范区镇两级的职责权限, 防止区级部门肆意地“甩锅”行为;接着, 制定出来《泰州市姜堰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 对于由区、镇(街道)一同承担的事项, 在这个清单里明确主体责任以及配合责任。然后, 出台区级部门向镇街交办事项准入制度, 明确表明区级部门不能擅自把工作职责任务交让镇街承担, 要是确实需要镇街办理或者协助办理的, 那就必须明确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办事流程、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等。那些经过批准准许进入的事项, 区级的部门需要给镇街供应必要的保障以及培训方面的指导, 以此来保证基层能够承接得住、办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