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在3月2号发出讯报道, 说这几天, 半岛网(0532-)这边留心到了有一件是, 就是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这个东西, 它并没有去执行那个政府定价的要求来收取什么重修费, 还有食堂管理费用之类的事,结果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就被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处罚了, 判了一个罚款的数额, 具体是多少元这个事儿。
根据《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去查看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的办公地点, 还有那个收费项目公示的地方, 同时对餐厅以及宿舍这些重点地方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这个学校现在用的不是学分制收费的方式, 而且它还收了重修的费用。
从该院跟食堂承包方签订的协议以及相关转账凭证来看, 该院是按照营业额的百分之八来收取食堂管理费用的。该学院收取的重修费, 与食堂管理费, 均属于国家明令取消的项目, 该学院不执行政府定价, 来收取重修费及食堂管理费的行为,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关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存在着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 进而收取重修费以及食堂管理费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内容, 这里提到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
这样的行为会被责令改正, 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内容, 该条指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时, 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
则将被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的话就会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要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情节严重的还要责令停业整顿,其中第七项是指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
就在2月28日这一天第一考试网,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一张带有编号的青市监处罚【2022】02027号的文件, 也就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给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下发下去了。在这个文件里面, 明确规定了对他们处以罚款元这一决定, 同时还要求那一方赶紧停止并改正他们在价格方面所存在的违法行为, 责令其立即改正。
针对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被实施处罚这一事件, 有的网友在媒体平台上发表了留言, 他们的意思是这是一所属于企业性质的学校, 只注重金钱利益。还有部分网民发表观点, 认为应该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严肃且严厉的处理。

根据目前大家所知晓的情况来讲,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这一个机构是直接归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那边去管理的, 它是一所面向全国的各个地方进行招生的公办的高等职业院校。
这所学校是在1976年的时候成立的, 在成立之前的名字是叫作青岛海运学校。像青岛船院这么个地方在30多年的时间里边儿, 一共为中国搞远洋航运的这个事业培养了各种类型的人才总共有六万多个人。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