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处,具体门牌号为168号 ;邮政编码是。
昌岗校区所处位置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区属的昌岗东路,具体门牌号是257号。其对应的邮政编码是。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对于那些取得我校学籍者,在规定的年限之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的,会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这就是毕(结)业颁证情况。要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呢,就会颁发相应学位证书。而退学学生,会依据具体情形发放肄业证书或者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其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还有学校教师、学生以及校友代表在内,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炮制招生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并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
该机构,它的主要职责在于依据学校的招生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去编制招生计划,还要组织招生宣传以及录取工作,并且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循招生纪律以及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我校设置了由学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该小组针对招生工作的整个过程施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了信访组,并安排专门的人员去开展针对考生和社会各界所提出的信访、申诉、投诉等方面的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进行招生的专业,细分为“美术类”,又有所谓“设计类”,还有“书法类”,包含“理论类”,存在“省统考类”之称,也有“普通类”。
于广东省内,我校之中「美术类」这一专业,其录取批次是本科提前批次,「设计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书法类」专业录取批次依旧是本科提前批次,「理论类」专业录取批次同样为本科提前批次,而省统考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普通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于广东省以外的区域,录取批次全部是以各省所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作为依据的。
第十五条 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才是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有关要求的依据呢。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会预留出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 1%的名额,用来处理录取阶段出现的同分上线录取情况,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均衡的状况,还要解决普通类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从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呀。
第十六条 我校跟佛山市人民政府合作,去共同建设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校区的地址,是在佛山市禅城区紫洞科力远的那个一侧地块。依据国家专业目录开设相关专业,具体专业以及计划数,是以各省的招生专业目录作为标准的。凭借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来招收学生,采取跟校本部一样的招生政策和标准。现阶段,佛山校区的学生是会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进行培养的,后续要按照佛山校区的建设进程再做出整体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所规定的那种“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行事,严格恪守教育部以及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有关的那些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将考生高考成绩当作基本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情况,进而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于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所依据普通类(涵盖历史类、物理类),以及艺体类(包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分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进行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报考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作为标准。
第二十条 在那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范围内,学校能够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及生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还有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情形下,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状况下,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条件下,在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依据专业志愿,以及根据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需求,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参加省级美术学统考且合格方可,报考我校“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同样需参加省级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才行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简章,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学统考,倘若没有省级书法学统考的则除外,且都要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获取资格了才被我校录取。倘若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存有特殊规定,那就遵行各省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面对那些采用“3+1+2”这种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像河北,以及辽宁,还有江苏,再加上福建,另外有湖北,还有湖南,包括广东,以及重庆,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这样的:
1、“美术类”领域当中的各个专业,“设计类”范围内的各个专业,书法学专业,建筑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艺术教育专业:“首选科目无论是物理还是历史都可以,不存在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情况”。
2、工业设计专业,智能交互设计专业,其首选科目是仅物理,并且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被称为服装设计与工程的这个专业,其选科要求是,首选科目方面物理或者历史这两者之中任意一个都可以,而再选科目方面则有着这样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是化学。
第二十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的艺术类专业,依照“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的分类来组织专业校考,按照招生专业(或者招生方向)来发放校考合格证,并且依据其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广东省:
我校各专业按广东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1)“美术类”各个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们学校自己划定。校考专业成绩以及文化成绩达到我们学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来确定录取专业。要是综合分相同,那就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是,文化总分除以文化满分乘以30,加上专业总分除以专业满分乘以70。
(2)"设计类”各个专业,文化成绩是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己单独划定的。校考专业成绩以及文化成绩要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最后择优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这个原则去确定录取专业。要是综合分相同,那么就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是:文化总分除以文化满分再乘以30,加上专业总分除以专业满分再乘以70。
(3)“书法类”书法学专业,其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此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需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之后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那么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文化总分除以文化满分乘以30,加上专业总分除以专业满分乘以70。
(4)“理论类”各个专业,考生得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 ,且要获取合格证 ,文化成绩得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 ,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 ,去择优录取。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优先 ,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来确定录取专业。若文化成绩相同 ,按照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5)美术教育专业,考生要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且要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需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之后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要是文化成绩相同,那就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要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且获取合格证,文化成绩得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来确定录取专业。要是文化成绩相同,就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7)名为“省统考类”的美术学专业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简章,考生要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或者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以及文化成绩需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者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依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之后,在投档考生里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也就是美术类总分 或者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8)艺术教育专业,其考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依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之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投档总分相同,按照投档总分排位先后予以录取。还有工业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智能交互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等,在相关录取时,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投档总分排位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9)在考生没能被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的情况下;要是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会被调剂到尚未满额并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要是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虽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的相关要求;那么将会被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
我校各个专业依照各省高考录取批次来开展录取。当中,处于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会按照首先是“书法类” ,接着是“美术类” ,再接着是设计类” ,最终是“理论类”的次序来实施录取,也就是先开展前面那一种类型的录取,结束之后再开展下一种类型的录取。获取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能够兼报“理论类”专业,同样是依照上述的顺序来进行录取。
(1) “书法类”书法学专业,其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成绩以及文化成绩需达到我校所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之后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是综合分相同,那么就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考生。至于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是,文化总分除以文化满分再乘以30,加上专业总分除以专业满分再乘以70。
(2) 针对“美术类”各个专业而言:校考专业的成绩以及文化成绩,要达到我校所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从而择优开展录取工作。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这样的原则,去确定被录取的专业。要是综合分相同,那么就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而综合分的计算方式是:文化总分除以文化满分,再乘以30,加上专业总分除以专业满分,再乘以70。
(3) “设计类”各个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及文化成绩要达到我校所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这个原则,来确定录取专业。要是综合分相同,那么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是,文化总分除以文化满分再乘以30,加上专业总分除以专业满分再乘以70。
(4) 针对“理论类”各个专业的考生,需要参与各生源省美术学以及设计学类的统考,最终取得合格证才行,其文化成绩要达到我校所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之后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优先的原则,遵循专业志愿的顺序,来确定录取专业。
(5) 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要参加生源省美术学,以及设计学类统考起步网校,且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需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优先,并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来确定录取专业。
(6) 艺术教育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原则。服装与服装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智能交互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工程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7) 要是考生没能被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要是服从专业调剂,那就会依据各专业录取原则,被调剂到未招满并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要是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就会被退档。
(8)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存在多种分制,各个省份情况不同,就像个别省份,比如说海南省,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是按照原始分来进行计算的,还要依据原始分进行排名,并且按照原始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和加分或者照顾录取政策相关,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部高考加分项目以及分值均不可以被用于高校没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这其中,我校针对在广东省以外普通类招生专业里的情况是这样,在广东省内所有招生专业这方面也是如此,有关加分或者照顾录取政策此事宜,要按照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来施行,符合国家以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优录条件的考生若是存在,我校在同等条件的状况之时会优先进行录取。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于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呀,是得按照相关规定去执行一番着呢。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 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我校于北京执行公布的选科要求,于天津执行公布的选科要求,于上海执行公布的选科要求,于浙江执行公布的选科要求,于山东执行公布的选科要求,于海南等省 (市) 执行公布的选科要求。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其体检标准是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对于残障考生而言,如果其生活具备自理能力,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高考成绩又达到录取标准,那么就会予以正常录取。
考生身体素质对于学校招生专业有着具体要求,这些要求详细内容,要去查看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之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来复查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对于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来办理,给予转专业或者取消学籍的处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报考我校,通过夏季高考且被成功录取的考生,必须于规定的时间之内,去办理缴交通用货币形式的学费以及完成注册的相关手续,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却还没有完成注册的,将会被看作是自行放弃进入本校学习的资格,并按照相应的处理方式来对待。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以内,会针对学生开展政治方面、文化方面、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以及专业复试。对于在报名以及考试过程当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或者经过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我校入学要求的人,将会按照规定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我校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依照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广东省财政厅所下发的粤价34号、粤价186号文件,规定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其中,“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的学费,是按10000元/生·学年收取,其它各专业的学费,则是按15000元/生·学年,且这些学费均不包含住宿费。住宿费方面,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是按1500元/生·学年收取;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是按1200元/生·学年收取。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 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构建了奖学以及资助工作体系,该体系以“奖、贷、助、补、减、缓”等作为主要内容,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励与资助,具体的措施详细内容可以在学校招生网站查看。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纪检监察室,承担着监察相关工作的职责,负责监督学校展开的招生工作,并且还要接受与之相关的申诉。
接受监督的联系电话是,(上午九点到十二点的这个时间段,以及下午两点半到四点半的这个时间段)。
传 真:
电子邮箱: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由校长办公会议予以讨论审查,进而通过,适用于学校,针对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的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赋予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这一权力的是广州美术学院所授权的本章程,若该项章程在内容方面与国家以及各个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最终是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作为遵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