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阶梯电价标准为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电量180度以下,电价不变;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电量181度-280度,在第一阶梯单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电量281度以上,在第二阶梯单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1]^。
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电价的标准,用电价格随用电量的增加而递增的一种电价制度^[2]^。
合肥阶梯电价标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每月每户低于50千瓦时,或每两个月低于100千瓦时,这个阶段每千瓦时电价是0.56元;
第二阶段:每月每户高于50千瓦时且低于或等于80千瓦时,这个阶段每千瓦时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再提升0.05元,也就是0.61元;
第三阶段:超过第二阶梯后,单月总电量每户高于80千瓦时,这个阶段的电价在第二档电价基础上再提升0.3元,也就是0.86元。
这里的“户”指的是合肥市的一个用电核算单位,也就是阶梯电价要按照一个家庭全部用电量的总数来计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价格可能会随时间以及其他因素有所浮动,建议到合肥市供电局官网查询。
合肥阶梯电价变化如下:
1. 合肥市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的用户用电阶梯电价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年度阶梯电量从原来的300度/户调整为450度/户,第一档的电价维持原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在现行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
2. 自2022年1月1日起,合肥市城乡“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调整为“单一电量计价制”。其中,合肥市区“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不分时段、季节,实行统一的、阶梯递减的单一电量计价制。
请注意,阶梯电价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阶梯电价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