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发布了来自济南的最新消息, 据该报9月10日报道, 聂俊穹参与了相关报道, 对于课后服务的规定, 通常情况之下, 每天参与的时间不应该少于两个小时候结束的具体时刻, 一般不会早于当地常规的下班时间。严禁使用课后服务的时间去进行违规的办学行为, 或者开展那些可能影响到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严禁开展带有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比较高的活动。不得进行集体教学, 所谓的补课也不允许。九月十日, 山东省教育厅以及其他两个部门联合发出了一份文件, 这份文件的名字叫做《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针对课后服务的时间以及课后服务的內容等事项, 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要求。
每天不少于2小时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
规范有着明确的界定。课后服务主要是在上学日的放学之后进行。这个服务时间一般来说, 每天是不少于2小时的具体服务的时间, 是由各个地方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弹性的确定它结束的时间一般是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的时间的可以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要, 去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以供他们进行的选择。
另外, 在课后服务这一方面, 其内容主要是在开展作业辅导以及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它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所涉及到的问题:
1.让学生自己主动去完成作业的任务。去组织那些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的时间来基本完成他们的书面作业;同时要去引导那些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的时间把大部分书面作业给完成掉。
2.针对那些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学生, 我们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予以帮助;同时山东省培训结束之后有没有课后服务贝语网校,要为那些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让学生自己看书, 要把学校和阅览室的这些地方和资源都用尽, 好让大家都能来开展自主阅读的这个活动。
4.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学校自主开设艺术类的课程还有体育类的课程, 学生们按照自己感兴趣的方向来挑选, 用自主选择选课的办法来参加。把重点放在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质上面, 完全利用当地现有的文化资源和本地的人才优势, 设计并开展工作体验式的课程, 也做互动式的课程, 同时也弄情景式的活动课程。
5.所谓的社团活动这个东西, 就是在学校的相关指导之下, 由广大学生们共同组建起来的各类社团或者是兴趣小组, 然后去自主地开展各种各样的实践探究以及素质拓展的活动。
6.所谓研学实践, 就是指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去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
根据规范中的要求, 严禁利用课后服务这一特定的时间来违规地进行办学操作, 同时也严禁展开任何可能会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活动环节;此外, 对于带有的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 也是被严格禁止开展的;而针对危险性水平相对较高的活动, 不得进行组织工作;另外, 不可以安排集体形式的教学过程, 也不允许变相搞“补课”这一类的事情。
学校应当要充分地、大大地利用起校内现有的那些师资力量, 还有那些场所、设施设备等等各类资源, 来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同时, 还要把课后服务活动的研究开发工作, 或者是说课程的这方面事情, 一定要作为教研活动里头的重要内容来抓。
要把这个事情和本校特色课程的开发紧密结合在一起。要充分地、彻底地去挖掘、利用那些校内的以及校外的各种资源, 进而达到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的那种效果。
根据文件当中明确指出的内容, 课后服务这一项工作, 应该主要是由本校的教师来组织实施, 要把教师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出来, 把相关的培训工作做好, 以此来提升课后服务的整体能力。
在学校师资力量出现不足的情况下, 可以聘请退休的教师、那些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上的专业人士或者是志愿者来参与工作, 除此之外, 也可以引入外部的第三方服务资源。
根据规范要求, 对于第三方服务的引入, 必须要求其属于非学科类的范畴, 并且应当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来负责组织实施, 还需要明确针对入口审核、过程监管以及效果评价等方面的具体办法, 同时建立起相关的退出机制。
另外一点, 学校这边是没有权利自己去找外部的服务机构来帮忙的。如果是经过了县一级的教育局点头同意, 从而引入的那些不要钱或者说是做公益性质的第三方服务, 它们身上可不能沾任何商业推广的广告味道, 也不能藏着那些商业上的小心思, 而且最关键的一条是, 绝对不能向学生们收一分钱的费用。
规范要求说, 应当努力地、积极地, 去和其他部门协调好关系。这些部门包括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还有自然资源部。还要和科协、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关工委等组织配合起来。
也要同村里面或者居民区的社区委员会联系好。要把手头上所有的教育资源都利用上。要把专业的力量组织起来。让这些力量去参与学校的事情。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而且这些活动必须要是公益性的。
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免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费
规范方面提到了这么一回事, 学校得拿学期当个单位来编那个课后服务的计划, 还得提前去把活动内容跟家长说清楚, 费用是从哪来的, 监督的渠道都有哪些, 还有学校和家庭各自承担什么责任都要讲明白, 要引导学生去积极的参与进来, 但是绝对不能强迫学生去参加。
此外,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具备的活动资源和课程资源进行综合考虑, 可以安排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段来进行统一编组工作。那些条件比较好的学校, 也可以选择以年级为单位来进行整体组织, 然后按照既定的计划一步一步去落实。

学校必须要为学生开辟灵活通道, 允许孩子在课后服务进行中随时添加或者退出, 同时要根据变化的具体情况, 赶紧对活动计划或者课程安排做出及时的调整和更新。
各地可以拿出财政补贴山东省培训结束之后有没有课后服务,或者采用服务性收费的办法, 从多种渠道去筹集课后服务的资金。
如果要采取服务性收费这种方式的话, 那就应该由发展改革部门联合教育行政部门, 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基础之上, 依法依规地来制定收费标准,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这个标准, 向那些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服务费, 鼓励那些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给予财政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如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的, 对于他们所需要支付的那种费用, 是可以不收取的。
文件写得很明白, 课后服务的钱主要得花在购买教师绩效奖励上, 还得给其他相关人员发补助。这些钱也能用来给请来的校外人士和社会志愿者发补贴, 或者花钱去买第三方服务, 只要是为了开展课后服务的合理花费和必要开销都行。
反正绝对不能把钱挪做别的用途了。至于钱到底怎么花的, 必须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学生家长盯着看。
课后服务结束仍有特殊需要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延时托管
规范里面是这么说的, 学校可以统筹安排那些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这一点是要加强对那些参与了课后服务的女职工的关心爱戴。也是要去照顾那些家庭负担比较重的职工。还要关心那些上班路程比较远的职工。
参与这些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该去买人身意外保险。这个保险的费用的支出可以从学校的课后服务费中出。或者由第三方的单位按规定把这笔钱给支出出来。同时是鼓励家长们为那些参与了课后服务的学生去买人身意外保险。
对于那些在课后服务结束以后, 依然存在着特殊需要的学生群体, 学校方面应当去提供所谓的延时托管方面的服务。
对于初中阶段的学校来说, 在上学日的晚上是可以开设专门的自习班的, 但是这里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就是绝对不可以讲授新的课程内容, 也绝对不能把这些课程分配给具体的学科任务, 并且从原则上进行规定的话, 整个结束的时间点是绝不能晚于晚上的21点整这一时间节点;此外, 还需要积极地去鼓励每一个不同类型的中小学, 在周末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 向广大的学生们开放他们内部所配备的自习室以及相关功能房间的使用权限。
各地都要去统筹使用那些在学校内部和校外存在的各种资源以及人员力量, 以此来开展针对寒暑假期间的托管服务, 并且要去努力实现逐渐覆盖所有那些有需要参加的学生这一目标, 至于说在上学日实行的延时托管服务、还有寒暑假时期的托管服务这些项目所需的经费保障问题, 以及涉及到参与人员的激励补助措施等事情方面, 都应该参照日常所开展的课后工作情况来加以确定, 具体做法需要由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来决定。
根据规范所指出的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这个概念, 实际上是涵盖了独立设置的小学学校, 也涵盖独立设置的初中学校, 还包含实施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学校, 同时也包括那些既设高中又设中小学的完全中学所对应的小学部和初中部, 并且还囊括了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里的小学部和初中部, 最后还包括所有其他正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各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