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一段时候, 山东省的教育厅, 还有山东省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及山东省的财政厅, 再加上山东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这好几个部门联合起来, 印发了一份叫做《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这份文件里, 对着课后服务的上班时间、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等等, 这些方面都制定了相关的规范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是为了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果, 同时要把课后服务的运行机制变得更加健全, 还要强化在制度保障方面以及监管措施方面的力度, 最终要达到这样一种目的, 就是让那些有实际需求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课后服务, 基于以上内容制定了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说的, 就是那些搞义务教育的学校。这些学校呢, 包括了独立的小学、独立的初中学校。还有那种九年一贯制的学校。也包括完全中学里面有小学部和初中部的情况。还有那种十二年一向制的学校里面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一些通过其他形式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 课后服务这一项内容, 主要是在上学日的放学时间进行, 一般来说, 每天的课时数量是不少于2小时的。
具体的服务时间是怎么样规定的呢, 这得看当地的情况怎么样来灵活确定一下, 结束的时间一般是不早于大家正常的下班时间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提供时长不一样的课后服务选择, 方便学生和家长去挑选。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 课后服务, 它主要是用来开展作业辅导方面的内容, 同时也包括素质拓展活动。
1.教师让学生自己去做作业。引导学生用课后服务的时间把小学阶段的书面作业基本做完。再引导学生用课后服务的时间把初中阶段的大部分书面作业完成。
2.课业辅导。那些在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 会得到针对性的、专门用来帮助他们提升的课业辅导, 至于那些学习能力还有余地的学生, 则会获得一些专门用来扩展他们学习范围的空间。
3.学生们要进行自主的阅读活动, 这就需要充分地、利用起来学校里面拥有的图书室还有阅览室等等这样的一些资源条件。
4.就是文体活动。要把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校本课程给组织起来, 让学生凭着他们自己的兴趣爱好, 选择自己想要选的门课, 这样来参加活动。
要死死地盯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的提升这一块, 把本地的文化也好, 人才资源也好, 这些优势全都好好地利用上, 去设计并且开展好那些带有体验性质的、大家互动起来的、还有搞情景模拟的活动课程。
5.这就是所谓的社团活动。在学校方面的指导之下, 学生们去建立各种各样的社团或者兴趣小组, 然后由他们自己去组织进行实践探索还有素质拓展类的活动。
6.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 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关于其它活动, 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去组织开展那些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以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 这里有个非常严格的规矩是绝对不能碰的, 那就是决不允许借着课后服务这个名头去偷偷摸摸地搞那些违反规定的办学行为, 也不准开展任何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活动, 更禁止去做那些带有商业推广色彩的营销性质的活儿, 对于那些危险性特别高、容易出安全事故的活动也是坚决不得组织开展的, 至于那种变相的集体教学方式或者是“补课”行为, 同样是明令禁止的, 必须一刀切地杜绝掉所有这类现象。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 学校方面应当要去对校内的师资力量还有那种场所以及设施设备这些资源, 给进行一个充分的利用。以此为基础来开展关于课后服务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学校要把课后服务活动也就是课程的这种研究开发, 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部分, 同时要和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结合起来, 充分地挖掘并且利用学校内部和学校外部的资源, 这样可以丰富课后服务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 课后服务这个事情, 主要应该是由学校里面的老师们来具体去安排和实施的, 这样做呢, 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把老师们各自的专业特长给充分地发挥出来, 同时, 还需要把相关的培训工作踏踏实实地做好, 通过这种方式, 来提升在课后服务这一方面整体的能力。
第九条 针对学校师资不足的情况, 可以聘任已经退休的教师、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者是志愿者来参与工作,也可以引入第三方的服务。
我们要引入第三方的服务。这些服务必须是非学科类的。这项工作由县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来组织实施。要明确入口审核的办法。要明确过程监管的办法。要明确效果评价的办法。要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是不能够自己做主去引入什么第三方服务机构的, 但是呢, 如果是经过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才引入的那些免费或者说是带有公益性质的第三方服务的话, 这些服务里头是绝对不能带上有任何的商业推广以及商业隐含的元素, 并且也是不可以向学生去收取任何费用的。
第十条 应该积极主动地协调宣传工作部门, 文化和旅游业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等相关的单位, 同时还要联系好科学技术协会, 工会组织, 共青团团委, 妇女联合会,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这样的社会团体, 并且要去联络好村庄社区以及居民社区里面的委员会这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目的是要充分地动用和挖掘社会上面存在的很多种多样的教育资源, 要把专门的专业人才力量给组织起来, 让他们能够参与到支持学校里面去开展那些属于公益性质课后服务活动的工作里边。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明确说明服务时间, 明确说明服务内容, 明确说明服务组织方式, 明确说明责任分工情况, 明确说明制度要求, 明确说明保障措施, 明确说明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学期来编制课后服务计划, 在计划里把事情提前说给家长听, 包括活动是啥内容的、钱从哪儿来的怎么算的、出了问题去哪里举报和监督、家里和学校各自要负什么责任, 通过这些方式来引导学生去积极参与, 但是绝对不能拿强制的手段逼着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 还有手里头有的那些活动和课程资源, 把大家分好组。这种分组, 可以针对小学低年级同学做一个大组, 也可以针对小学高年级同学做一个大组, 还可以针对初中年级同学做一个大组, 这些都是可以统筹起来安排的。
当然, 如果学校条件允许, 直接用年级来组织也是可以的。然后就要按照之前定好的计划去实行。
学校方面是需要允许学生, 在过程当中选择参与, 或者选择退出课后服务活动的, 并且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 去及时地调整活动计划或者是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关于意见征集以及反馈的工作机制, 以便及时地听取家长针对课后服务所提供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需要积极参与到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当中, 并且要组织那些热心的家长进入校内去展开志愿活动, 同时要对学校课后服务的开展情况实行监督。
第十五条 县级的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去开展评价工作, 这个工作涉及到学校课后服务是否实现了全面覆盖的情况, 涉及到服务内容的质量情况, 还有学生以及家长对服务的满意度情况这些事项内容, 并且会将最终得到的评价结果拿来使用, 作为学校争取评选先进和树立优秀典型的重要参考依据, 也作为对校级领导进行职务层级评定时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 各地可以拿出财政补贴, 还可以用服务性收费的办法, 来想办法多渠道地筹措出课后服务的经费。如果采用的是服务性收费这种方式, 那就要让发展改革部门去和教育行政部门一起商量, 并且在坚持公益性, 非营利性这些原则的基础上, 依法依规地去把收费标准给定好。
然后, 学校必须严格按着定好的标准, 向那些参与了课后服务的学生去收取服务费。同时也鼓励那些有条件地区, 能够拿出钱来支持课后服务工作。
鼓励社会各界拿出力量来捐助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 同时按照相关的规定, 把激励政策给落实下去, 别漏掉。
对于那些因为家庭经济面临困难而成为学生的群体, 如果他们参加了课后的服务项目的活动的话, 是不用去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的。
第十七条 课后服务费用的主要用途, 是进行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以及发放相关人员的补助。这个费用可以用来聘请校外的人员, 或者发给社会志愿者作为补助, 也可以用于购买第三方的服务。

还可以支付其他那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的与课后服务相关的支出项目, 但是绝对不能把这笔钱挪作他用。费用的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 在对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的时候, 要根据学校是不是开展了课后服务这回事, 来相应地把绩效工资增加一些。
这部分被增加的绩效, 要在当年那个学校的绩效工资总盘子里头单独列出来, 不能拿它当做第二年正常的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这笔钱是专门用来给那些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绩效工资的, 也就是用于他们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状况山东省培训结束之后有没有课后服务,针对那些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去完善相应的激励安排, 比如在计算工作量、进行评选表彰以及职称申报和聘任这些环节, 给与他们一些偏向性的照顾, 学校可以进行统一的部署与安排, 让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实行弹性工作的上下班模式, 同时, 还要加强关心与呵护山东省培训结束之后有没有课后服务第一考试网,特别是针对那些女教职工还有家庭责任比较重的职工以及居住地距离工作单位比较远的职工。
第二十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去指导学校, 让他们把课后服务里面的安全管理制度给健全完善起来,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那些人防的、技防的、物防的措施, 要定期地去开展安全排查这样的动作, 以此来防范安全风险的发生。
对于那些要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来说, 他们应当去购买关于人身安全方面的意外保险。至于这些参与人员所需的保险费, 这笔费用是从学校的课后服务经费里面支出, 或者是由第三方单位按照规定来支出;此外, 我们还鼓励家长为那些参加了课后服务的孩子们也去购买人身意外险。
第二十一条 各级地方的政府部门里头的教育督导队伍, 他们得在固定的时间点上, 老老实实地去组织开展一个叫做课后服务工作督学检查还有评估评价的活动内容, 这些搞出来之后所得到的相关的评价最终结果呢, 就得被放进去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官员履行自己教育方面的职责所进行的那个考评体系里面去统计了。
七、还有其余的部分。
第二十二条 针对那些在课后服务已经结束以后, 仍然存在某些特别需求的学子情况, 校方有责任为这部分学生提供延时形式的托管安排措施。
针对初中学校, 如果在上学日的晚上需要开设自习班的话, 是可以这样操作的, 但是必须注意不得在此期间讲授新的课程内容, 也不要把学生固定分配到特定的学科方向上去, 而且原则上结束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晚上九点钟;另外, 还建议各类型的中小学在周末或者节假日的时候, 主动向学生们开放自习室以及功能室这些地方。
第二十三条 各个地方应当把校内和外面的资源以及力量结合起来进行统一规划和利用, 以此来开展针对学生们在寒假期和暑假期进行的托管服务, 并且要一步一步地去扩大覆盖面, 一直到能够把所有那些有需求的学生全部包含进去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还有寒暑假托管服务的经费保障以及参与人员的激励补助措施, 这些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来办。具体内容呢, 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
第二十五条 这个规范, 从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开始, 是正式实施的。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的解释工作,是由省教育厅来负责进行的。
对《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进行解读。
Q:
一、人们之所以要制定《工作规范》, 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A:
我省是从2017年开始部署并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的, 在2019年, 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全面推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经过省政府的同意之后, 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这几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样一来, 我们省的小学课后服务就全面推开了, 目前小学课后服务的开展率达到了93.46%, 这个工作惠及了360多万名小学生。
党中央和国务院把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重视到了很高的程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在第十九次会议上审核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个文件。
该文件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文件里面明确要求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来满足学生多方面的不同需求。教育部为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也已经多次进行了专门部署, 并且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最新决策精神。要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已有的成果。要推动课后服务向初中学段实现全面的延伸。要实现课后时间段内服务学生的模式由过去的“帮管”升级到“帮教”。这样能提档升级这个层次。还要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保障的机制。还要健全教职工激励的机制。
还要健全资源支撑建设的机制。还要完善对课后服务质量监管的措施。还要完善监管措施里关于安全的方面。还要完善规范方面的内容。还要完善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工作都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的。还借鉴了兄弟省区市已经积累的先进经验。在这一系列条件下制定了本《工作规范》。
Q:
二、本规范究竟主要针对的是哪些方面或者领域?
A:
本《工作规范》的内容, 主要适用于上学日放学以后的课后服务。服务对象上, 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以及义务教育的学生。学校里头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学学校、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里面的小学部和初中部。
Q:
三、关于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 具体是由谁来进行规划的呢?
A:
在原则上, 课后服务的时间一般情况下, 每天的时长是不会少于2个小时的, 而且结束的时间, 也不会早于当地的正常的下班时间。
部分学校的放学时间会安排得比较晚, 如果学生要再参加2个小时的课后服务, 可能会产生安全问题以及接送不便的情况, 《工作规范》提出各学校可以弹性地设置2个或者3个不同的结束时间点。这可以由家长和学生根据自愿的原则来选择参加的时长。
关于午间托管到底有没有被算在后头的那些服务里面, 这个事情是由各个地方根据它们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的。
Q:
四、课后服务主要是用来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的。
A:
在内容上面, 课后服务主要是以作业辅导以及素质拓展活动为主。
一方面, 中央文件做出了要求, 小学生基本上要把书面作业在学校里完成, 初中生要把大部分书面作业在学校里面完成, 各地得要统筹一下, 利用好课后服务的时间, 指导学生们把作业做完。
从第二个角度来看, 我们要努力去把课后服务打造成为一个相当于“素质教育的第二课堂”这样一种存在形式, 并且要去鼓励各个地方联合着校本课程开发这些事务来开展得更加广泛一些, 要把文体类的社团活动以及实践体验类的活动开展起来, 这里边尤其要注意到要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这件事情有所注重, 以此来促进学生能够把道德放在优先的位置上面去从而实现全面的发展这样的状态, 因为需要考虑到了学生的学习者兴趣爱好方面还有特长发展方面的情况, 所以特别提出了要去组织艺术类的课程和体育类的课程这样的一些内容来开展, 通过多个渠道来满足学生们那些多样化的需求。
从第三个方面来看, 就是针对学生们具体的学习成绩状况, 去对那些在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孩子们进行专门的辅导来帮助他们在课业上取得进步。
同时, 也要对那些学习能力比较强、有剩余精力的学子们提供帮助, 以此来丰富他们的学业素养内容, 并且拓展出更广阔的学习空间内容。可是必须严令禁止各学校以及教师们借着这个时机去讲授新的课程内容, 也不允许大家集体加班来进行补课工作。
Q:
五、学校目前开展课后服务的能力实际水平究竟怎么样? 如果学校内部存在的资源不足情况应该如何应对, 存在哪些具体的渠道用于补充?
A:

学校在进行课后服务这项工作的时候, 通常是把校内资源当作主要的基础。所以, 学校应该把自己的师资力量、使用场所、还有那些设施设备等现有的资源, 尽可能地深挖并且加以利用。要是发现校内的资源不够用, 那就需要通过四个不同的渠道来进行补充。
一方面, 我们涉及公益团队的组织工作, 这类组织包括像文化社团这样的团体, 还有来自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文艺团体, 以及那些拥有专业特长并且已经正式注册了的群众性组织。
针对本类别中的组织和团队进入校内开展活动, 需要由县级层面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考虑并授予许可, 而学校方面则要负责进行安全管理, 同时对相关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第二个部分是关于志愿者的, 这些志愿者可以包括那些拥有特殊技能的社会人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热心于学校事务的家长、以及已经退休的教师等等。在学校这边会严格地进行审查, 同时也会把服务安全还有服务质量的管理工作做好。在这个前提下, 学校是可以自己把这些人员引进来的。
上述那些组织和个人的参与, 属于一种公益志愿性质的活动, 他们可以去按照财务管理当中的有关规定, 从而获得一些交通费用以及伙食费用的补助, 这些资金是从课后服务经费里面支出出来的。
第三种情况涉及到非学科培训性质的第三方机构, 对于这类机构的引进、日常管理以及服务所需支出费用, 必须要由县级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规范办法来进行统一组织协调, 同时学校这边需要承担起安全监管工作并且做好质量监测工作。
这是第四种情形, 也就是那些具备一定的资质同时拥有专业特长的个人。对于这些个人来说, 必须先由县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来进行相关的技能考核以及认定工作。在完成这个步骤之后, 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学校的用人需求来进行协调和安排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法, 大家可以参考第三方机构被引进时所采用的规范方式进行处理。
上面所说的组织和人员属于提供有偿服务的情况, 能够通过采取购买相关服务的方式、以及由他人代收代付费用这样的方法, 来使得他们的这些付出得到合理的保障。对于那些被引进的个人所获得的补助部分, 还可以选择像管理和发放劳务费那样的一种方式来对这个补助进行管理和分配。
所有进校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要按照那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样子, 去查询一下自己是不是有性侵过、虐待过、拐卖过、或者实施暴力伤害之类的违法犯罪记录。要是通过查询或者是其他别的什么方式, 发现这个人是有上面提到的那些不良行为记录的, 那么就不可以让他进入到校园里头, 去做课后服务的工作了。
Q:
六、那么, 咱们得想想, 在学校组织课后服务的时候, 到底应当注意哪些关键的事项。
A:
各个学校都必须制定出自己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并且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把有关的内容给明确下来, 同时也要强化组织实施的力度、保障措施要到位以及安全管理要做实, 最后还要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以及开展的情况及时对这一份实施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
学校得充分地给家长和学生宣传课后服务实施计划。这个事儿, 得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在学期初, 会把大家的意愿征集上来, 然后进行统筹协调编组。
在一个学期里面, 允许学生在中途参与或者退出课后服务, 也可以调整自己参加的时间长度。但是呢, 如果学生想去的那个项目已经满了, 学校里的人员就得给予相关的解释和沟通工作。
学校在后边那个上课的时候, 在组织做事的这一整个过程里面, 要及时地去关注家长们提出的那些意见和建议, 还要主动地接受家长来进行监督。
Q:
七、关于怎样进行实施课后服务, 以及应当如何提供保障这一事项。
A:
在经费怎么保障这个事儿上面,是鼓励那些钱比较够用、条件比较好的地区, 拿出具体的财政支持来帮助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要是发现这个财政的补贴还不够充足的话, 就可以采取像是服务性收费之类的其他办法来把资金这一块给充分地把保障问题给解决掉。
要是采取了这种服务性收费或者是类似的做法的话, 就一定要坚持那种不会为了挣钱的原则, 是由那个负责发展的改革部门会同人教行政部门一起, 按照法律规定去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也是鼓励社会上各种不同的力量都来捐助力后服务工作, 并且是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去落实好各种鼓励方面的政策措施。
要是遇到那种家庭经济方面确实很困难的学生参加这个课后服务的时候, 是不用收取什么服务费的。这份用于课后服务的钱, 主要是拿来给那些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发绩效工资, 同时也要给相关的人员发放补助。
这笔钱还可以用来支付给校外聘请来的人、社会志愿者以作为他们的生活和交通方面的补助, 也可以用来花钱买第三方的服务, 这些都被视为开展课后服务时必要的以及合理的开支部分。除此之外, 其他的任何费用都绝对不能把这部分资金挪过来使用。
在教职工激励方面, 首先涉及绩效工资激励。学校会根据课后服务的开展情况, 对绩效工资作相应核增。这部分工资在学校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量之内进行单列。它不会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该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二点是关于荣誉激励, 全国各地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针对那些参与了课后服务的教职员工, 去把有关方面的激励措施给完善好, 并且要在计算他们的教学工作量、评选先进人物和优秀典型、评定职称以及招聘聘用这些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第三点是关于生活关怀方面, 对于那些参加了课后服务工作的老师, 可以采取弹性上班下班的办法。必须特别地加强对那些参与了课后服务的女性职工、家庭负担比较重的职工, 还有工作单位距离自己家比较远的职工的关心与爱护。
在安全管理这个方面,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指导工作, 学校应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落实各项具体的措施。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 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其中包括校外聘任的人员以及引进的人才还有志愿者他们应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这些参与人员的保险费用是从学校的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的或者是从第三方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支出。这里还鼓励家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各级政府的教育督导部门为了做好指导与督促工作, 会定期地去组织开展关于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评估。这些相关的评价结果会被纳入到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之中。
同时,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该评价的结果会作为学校评选先进以及树立优秀典型的重要根据。此外, 这个评价结果也会作为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Q:
八、对于学生来说, 除了参加常规的课后服务项目之外, 倘若他们还有其他的诸如托管或者学习方面的需求, 那么学校是否能够提供这些特定的服务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呢?
A:
第一个方面就是讲那些在课后服务结束以后依然有特殊需求的同学们, 学校应该要给孩子们提供延时的那些托管服务, 这个工作呢主要是以管孩子的这个为主, 当然的话也是可以收一些一定的费用, 但是收取的这个标准绝对不能高于平时那个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
第二点情况就是初中学校可以在上学的晚上安排自习班, 但是规定不能讲授新的课程内容, 同时不允许按照学科分开布置任务。原则上要求结束时间不要超过二十一点整。这一点也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针对晚自习的情况, 应该安排专门的教师进行值班, 以便维持课堂秩序。同时也鼓励学校采取灵活的方式让参与教师调换休息时间或者提供补休机会。另外也可以在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给予一定的倾向和政策支持。
第三个方面就是鼓励各个中小学校在周末的时候向学生们开放自习室, 还有各种功能教室。可以安排学校的教职工来进行安全方面的巡逻和管理。学校也可以允许这些教职工进行弹性的调休, 或者给予他们补休的机会。另外, 还可以从学校绩效工资这块里面给他们适当的倾斜照顾。
第四是, 因为老百姓都关心学生寒、暑假托管的问题, 所以各个地方的部门应当去统一安排和调动学校里面的以及学校外面的各种资源和力量, 来开展寒、暑假的托管服务, 并且需要尽快把那些有需求的学生都给覆盖到, 鼓励社会上的公益力量来参加这项工作, 比如社区的居委会、职工的工会这些机构都可以。
关于寒、暑假托管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进行保障, 这件事可以参考课后服务的做法来处理, 如果是要收费的项目, 那就应该把收费标准讲清楚明确一下。
关于在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这件事,寄宿制学校可以利用放学之后到晚自习开始之前的那个时间段来开设课后服务, 学生是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还是不参加。
对于那些通过向学生收取服务费的方式来维持课后服务运行的学校来说, 如果学生选择了自己活动或者自习, 学校必须安排出专门的场所给他们在里面自由活动, 而且这些场所还要实行免费的保障措施, 同时要把安全监管的事情给做好。
至于寄宿制学校的晚自习该怎么管理, 以及教职工的激励机制该怎么设立, 这些都参照其他普通初中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来执行就可以了。